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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野外蜂窝别乱捅捅出"篓子"要担责

  • ˉ夨落旳尐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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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8/11/2 11:21:28
  • 来自:重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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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蜂窝

“蜂包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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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听说马蜂窝(别名“蜂包”)酒能治风湿,三人相约摘蜂窝后未清理彻底,致使过路的花季少女刘某某被余蜂蜇伤致死,死者父母将摘蜂窝的三人告上法庭。近日,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了一审判决,由被告任某甲等三人共同赔偿死者父母58.8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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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2017年10月1日,任某甲、任某乙和周某某三人相约一起去摘青冈树上的马蜂窝泡酒,由任某甲上树摘取蜂窝,任某乙在树下用杀虫剂喷杀掉下来的马蜂,周某某在路口观望并预防行人经过。三天后,刘某某休假回家看望父母,在路过被摘取的马蜂窝附近时,被马蜂攻击,刘某某先后被送至乡镇卫生院、涪陵区急救中心和西南医院救治,医院诊断为:毒蜂蜇伤、急性中毒性肝炎、急性中毒性心肌炎、急性肾功能不全、急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、继发性凝血功能障碍,因治疗无效,刘某某于10月12日死亡。刘某某的父母诉至法院,要求任某甲等三人赔偿相关费用共计116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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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武隆法院经审理认为,马蜂在蜂窝被破坏后有攻击蜇人的生活习性,摘取马蜂窝的行为增大了路过人员被马蜂蛰伤的危险性,任某甲等三人相约摘取马蜂窝泡酒,事后未清理彻底,导致余蜂回巢留下安全隐患,也未尽充分的提醒注意义务,是造成受害人刘某某死亡的主要原因。刘某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危险缺乏预判,未尽到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,法院遂酌定由任某甲等三人承担70%的民事赔偿责任,判决由任某甲等三人共同赔偿死者父母医疗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金等共计58.8万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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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一审判决后登录查看大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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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任某甲等三人不服,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遂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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